清河房氏家训
隋司隶公(房彦谦)尝语其子文昭公(房玄龄)曰——
「人皆因禄富,我独以官贫。所遗子孙,在于清白耳。」
文昭公相太宗十五年,「不欲一物失所」,
「闻人有善,若己有之」,
「不以求备取人,不以己长格物,随能收叙,无隔卑贱」。
——父之训在「清白」二字,子之政在「容人」二字。
凡我子孙,谨守六训:
一曰清白遗后:所遗者,不在田宅,在无愧之名。
二曰收人不收物:文昭公每破贼,众争珍玩而公独收人物。
家之兴,在得人;不在得财。
三曰闻善如己有:见人之长而喜之,如己之有——此度量之最难者。
四曰取人勿求备:世无全才。以己之长格人者,终身无可用之人。
五曰谋而后决:房谋杜断,相济而成。
一人不能兼者,必求能补己之短者与共事。
六曰临终不忘国:文昭公病危而抗表谏罢辽东之役,曰
「吾知而不言,死有余责」。
人至将死,尚有当言者——况其生乎!
又:吾族有遗爱之祸,一门几覆。
谱不讳之——盛极而不知戒者,其败必速。
清白,得人,容善,宽取,善谋,尽言。
出处:清《清河房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