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平花氏家訓
吾族本「華」,後世分而為「花」。字雖有異,源實一也——見華姓當以宗族之誼待之。
木蘭代父從軍十二年而歸不受賞,惟願「送兒還故鄉」。孝在先而功名在後;能任難事而不居其功,此吾族第一等家風。
又「同行十二年,不知木蘭是女郎」。有其實者不必自表;能守其分者,人自敬之。
忠毅公(花雲)城陷而縛斷罵賊,郜夫人聞訃而赴水,孫氏抱孤而七日不食。
一門三人:男盡其忠,妻盡其節,婢盡其義。世之論忠烈者,多稱其男而略其婦——吾族當並祀之,且世世告諸子孫:義之所在,無分貴賤男女。
花蕊夫人詩曰「十四萬人齊解甲,更無一個是男兒」。讀此語者,男子當愧,女子當奮。
卿公(花敬定)有平亂之功而以縱兵取譏。功成之後,尤當自斂——一念之驕,可以盡喪其前功。
孝以事親,勇以任事,義無分於男女,斂必戒於功成。
出處:清《東平花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