荥阳经氏家训
吾族始祖经侯,初以玉剑环佩自炫;
及闻魏太子「主信臣忠,百姓戴上,此魏国之宝」之言,
解剑去佩,终身不敢言宝。
夫始虽失之,而终能改——此吾族之所以立也。
凡我子孙,谨守六训:
一曰知过能改:人非无过,贵在闻善言而即改。
始炫者未必终陋,终不改者虽初美亦终陋。
二曰宝在人不在器:家之宝,不在田宅金玉,在子弟之贤。
三曰以商济世:莲山公(经元善)以一商人之身,
办义赈以活万民,创女学以开风气。
商非贱业;能以其财成天下之事者,商之至者也。
四曰信在公开:公办赈务,必「登报征信」,捐者之名、放者之数,
一一昭示于众。
取信于人者,惟公开而已。
五曰教必及女:公与梁氏共创女学,曰
「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」。
吾族之女,与男同教,不可偏废。
六曰公议不可畏:公率千余人电奏以争国是,遭通缉而不悔。
天下有当言之事,虽祸及其身,不可不言。
改过,重人,义商,公信,教女,敢言。
出处:清《荥阳经氏族谱》家训(增近代经元善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