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间凌氏家训
公绩公(凌统)之父死于甘宁之矢,而终与甘宁相善;
非忘其亲也,以国事为重也。
孙权曰「亡者已矣,苟使卿在,何患无人」——
可知:大者存,则小者可释。
凡我子孙,谨守五训:
一曰以大释小:私仇不可以害公义。
家族之内,兄弟之间,尤当以此为诫。
二曰临难先身:公绩公以三百人陷围救主,「左右尽死,身亦被创」。
当家国之难,须有一人先出——愿吾子孙人人以此自任。
三曰轻财重义:公绩公「爱亲接士,轻财重义,有国士之风」。
所得之赏,散于士卒。
四曰奇在平常:即空公(凌濛初)曰
「耳目之内,日用起居,其为诡谲幻怪,非可以常理测者,固多也」。
为文为学,不必骛远;细察目前,自有奇观。
五曰以礼为实:次仲公(凌廷堪)曰「舍礼而言道,则空无所附」。
空谈心性者,不如笃行一礼。
家教之要,在使子弟有可循之则,而不在其能言之高。
释怨,赴难,重义,察近,行礼。
出处:清《河间凌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