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郡晏氏家训
平仲公(晏婴)相齐三世而「食不重肉,妾不衣帛」,一狐裘三十年。
位愈高则用愈俭——非吝也,所以先民而杜侈风也。此吾族「廉俭」二字之本义。
又辞更宅曰「君之先臣容焉,臣不足以嗣之,于臣侈矣」。祖宗所遗,虽陋必安;过其分者,虽美不受。
又论君臣曰「君所谓可而有否焉,臣献其否以成其可」——和而不同。
族中议事,当各尽其言;一味附和者,非和也,同也。
又曰「君为社稷死则死之……若为己死而为己亡,非其私昵,谁敢任之」。
忠者,忠于其事、忠于社稷,非徇一人之私也。
夫子称「晏平仲善与人交,久而敬之」。交友之难,不在始而在久;久而不衰者,惟一「敬」字。
元献公(晏殊)自陈「臣非不乐宴游,直以贫,无可为之具」——不欺君于一言之微。
诚者,不必其言之美,惟其实而已。
忠靖公(晏敦复)曰「吾姜桂之性,到老愈辣」。人当老而弥坚,不可以年高而苟安。
廉俭以立身,和而不同以处众,久敬以交友,诚实以事上。
出处:清《齐郡晏氏族谱》家训、《晏子春秋》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