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農刁氏家訓
吾族有一奇事——
忠亮公(刁協)定東晉之典章於江南,其孫淑和公(刁雍)開河套之古渠於塞北。
祖孫分仕南北,而各以「興利於民」為事。
可知——世亂國分,而人之當為者不改。
凡我子孫,謹守五訓:
一曰諳習故實:忠亮公之所以能定一朝之制者,以其「久在中朝,諳練舊事」。
凡欲有為者,先熟其事;不知舊者,無以立新。
二曰尋舊以開新:淑和公開渠,先「遣尋故渠,得舊道」而後新之。
創業未必盡廢前人;因舊而損益之,其功易成。
三曰用人不拘:刁間公收「桀黠之奴」而使之逐利,遂起富數千萬,
齊人諺曰「寧爵毋刀」。
人無全廢,惟在善用。
四曰剛而知節:忠亮公「性剛悍,與物多忤」,終以刻碎速禍。
剛直可貴,而不可無迴旋之餘地;持正之外,尚須容人。
五曰敗而不墜其宗:吾族在京口者,一朝籍沒;
而淑和公奔北,卒延其宗於河朔。
一時之敗,非族之亡;子孫當思所以自立。
習故,因舊,善用,剛而有節,敗而不墜。
出處:清《弘農刁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