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农刁氏家训
吾族有一奇事——
忠亮公(刁协)定东晋之典章于江南,其孙淑和公(刁雍)开河套之古渠于塞北。
祖孙分仕南北,而各以「兴利于民」为事。
可知——世乱国分,而人之当为者不改。
凡我子孙,谨守五训:
一曰谙习故实:忠亮公之所以能定一朝之制者,以其「久在中朝,谙练旧事」。
凡欲有为者,先熟其事;不知旧者,无以立新。
二曰寻旧以开新:淑和公开渠,先「遣寻故渠,得旧道」而后新之。
创业未必尽废前人;因旧而损益之,其功易成。
三曰用人不拘:刁间公收「桀黠之奴」而使之逐利,遂起富数千万,
齐人谚曰「宁爵毋刀」。
人无全废,惟在善用。
四曰刚而知节:忠亮公「性刚悍,与物多忤」,终以刻碎速祸。
刚直可贵,而不可无回旋之余地;持正之外,尚须容人。
五曰败而不坠其宗:吾族在京口者,一朝籍没;
而淑和公奔北,卒延其宗于河朔。
一时之败,非族之亡;子孙当思所以自立。
习故,因旧,善用,刚而有节,败而不坠。
出处:清《弘农刁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