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刁协】(?—322)字玄亮。渤海饶安(今河北盐山)人。
东晋典章制度之奠定者。
·「少好经籍,博闻强记」;
·「久在中朝,谙练旧事」——熟悉西晋之典章故事。
·永嘉之乱,渡江。晋元帝以为镇东军谘祭酒,历尚书左仆射、尚书令。
【定东晋之制】
《晋书·刁协传》——
「中兴制度,皆稟于协焉。」
(东晋中兴之朝廷制度,都取法于刁协。)
江左草创,朝廷之律令、仪礼、官制多所阙略——
刁协以其所记西晋旧典,一一厘定之。
——为东晋立国之制度奠基者。
【抑门阀与败亡】
·刁协与刘隗共佐元帝,谋抑制王氏(琅琊王导、王敦)之权,
以振皇权;
·所行多「刻碎之政」(如括免奴客以充兵役),
「性刚悍,与物多忤」,「以峻刻见怨」——
为士族所恶。
·永昌元年(322),王敦以「清君侧、诛刘隗刁协」为名,举兵自武昌东下。
·王敦入建康,刁协出奔,年老不能骑,为随从所杀(一说为追兵所害)。
·后成帝时追赠本官,谥「忠亮」。
【史论】刁协虽败,而其欲振王纲、抑门阀之志——
实为东晋一朝皇权与门阀之争之开端;
后之庾亮、桓温、刘裕,皆循此路而下。
(《晋书》论曰「刁协久宦中朝,谙练旧事,……而刻碎之政,遂速其祸」。)
为刁姓历史上最重要之人物之一。
【刁雍】(390—484)字淑和。渤海饶安人。刁协之孙。
·王敦之乱,刁协死,刁雍逃奔后赵(一说先奔石虎),后归北魏。
·历魏之建义将军、平南将军、徐州刺史、薄骨律镇将(今宁夏灵武一带)、特进。
【经营宁夏——刁公渠】
太平真君间为薄骨律镇将(河套之地)。
·开渠灌田——
奏称「臣遣寻故渠,得旧道……
宜更开渠,可灌官私田四万余顷」;
遂开新渠(艾山渠),引黄河之水——
「一旬之间,则水一遍;水凡四溉,谷得成实」。
民赖其利,号「刁公渠」。
(今宁夏之古渠系统中,艾山渠为其遗迹之一。)
·造船通漕——
奏请造船以运军粮至沃野镇(今内蒙古五原)——
「一冬即成船二百艘,一船胜谷二千斛」;
「从此以后,方舟顺流,五日而至,一运二十万斛」。
——为北魏西北漕运之创举。
·请立学劝农——
奏曰「臣闻安不忘危,理世之常道……
宜置学官,使人识义方」;
又请「劝课农桑,令民知本」。
·又上表论「礼者,人道之大者」,请修礼制。
·封东安侯,赐爵。年九十五卒,谥「简」。
【意义】刁雍为北魏经营宁夏河套之重要人物——
开渠、造船、立学、劝农四事,为其地之开发奠基。
今宁夏犹传「刁公渠」之名与其治水之迹。
(刁氏一门:祖刁协定东晋之制于南,孙刁雍开河套之渠于北——
一族而分仕南北,各有大功,为南北朝之特殊现象。)
【南朝刁氏】刁协之后留于江南者,世居京口(今江苏镇江),为京口之豪族。
·刁逵(刁协之孙,刁雍之兄)——晋末为豫州刺史。
曾以刘裕(宋武帝)赌博欠债三万而执之,缚于马柱,
王谧为之代偿,乃释之。
后刘裕起兵讨桓玄,杀刁逵,「籍没其家」——
刁氏之在京口者,「财产巨万,田宅十余处」,皆被没收。
(《宋书》载刘裕「素以刁氏为恨」。)
·此为南朝刁氏由盛而衰之关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