羲和
上古 生卒年不詳 代表人物帝堯時掌天地四時之官
《尚書·堯典》——
「乃命羲和,欽若昊天,曆象日月星辰,敬授人時。」
又分命羲仲宅嵎夷(暘谷),申命羲叔宅南交;
分命和仲宅西(昧谷),申命和叔宅朔方(幽都)——
分掌春夏秋冬四時之歷。
羲氏、和氏世掌天地之官,為上古之天文曆法世家。
(一說羲和為神話中日之御者,或日之母。《山海經》「羲和者,帝俊之妻,生十日」。)
其後以官為氏,稱和氏(亦有稱羲氏者)。
為和姓最古之源。欽若堂號本此。
卞和
春秋·楚 生卒年不詳 代表人物獻璧者,和氏璧之發現者
楚人。
【三獻璞玉】《韓非子·和氏》——
得玉璞於楚山中,奉而獻之楚厲王。玉人相之曰「石也」——王以和為誑,刖其左足。
厲王薨,武王即位,和又獻之。玉人又曰「石也」——王又以和為誑,刖其右足。
武王薨,文王即位。和乃抱其璞哭於楚山之下,三日三夜,泣盡而繼之以血。
王使人問之曰「天下之刖者多矣,子奚哭之悲也?」
和曰——
「吾非悲刖也,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,貞士而名之以誑,此吾所以悲也。」
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,遂命曰「和氏之璧」。
【和氏璧之流轉】
·後歸趙惠文王。秦昭王聞之,願以十五城易璧——趙遣藺相如奉璧入秦,
相如廷叱秦王,「完璧歸趙」,為戰國名事。
·後秦滅趙,璧歸秦。相傳秦始皇命李斯以此璧刻傳國玉璽,文曰「受命於天,既壽永昌」。
·此後歷代爭奪「傳國璽」,至五代而失傳。
【意義】韓非以此喻——真才實學如璞中之玉,不遇識者則見棄;
而士之守其真者,雖刖足不悔。
「和氏璧」「懷璧其罪」「完璧歸趙」諸典皆本此。
其後有以「和」為氏者。獻璧堂號本此。
和洽
三國·魏 生卒年不詳 代表人物光祿勳,安城亭侯
字陽士。汝南西平(今河南西平)人。
漢末舉孝廉、闢大將軍府,皆不就。避地荊州依劉表;後歸曹操,為丞相掾屬。
歷侍中、郎中令、光祿勳,封安城亭侯。
【清約】《三國志》——「洽清貧守約,至賣田宅以自給。明帝聞之,加賜谷帛。」
位至九卿而貧至賣宅,為魏初清廉之著者。清願堂號本此。
【論苛察之弊——魏初名議】
時毛玠、崔琰典選舉,「所舉用皆清正之士」,一時風氣趨於矯激。
和洽上疏曰——
「今朝廷之議,吏有着新衣、乘好車者,謂之不清;
形容不飾、衣裘敝壞者,謂之廉潔。
至令士大夫故污辱其衣,藏其輿服;朝府大吏,或自挈壺餐以入官寺。
夫立教觀俗,貴處中庸,為可繼也。
今崇一概難堪之行以檢殊塗,勉而為之,必有疲瘁。
古之大教,務在通人情而已。凡激詭之行,則邪人幾幸矣。」
——謂:以過苛過一律之標準責天下之人,人必勉強為之而生疲敝;
而真正的奸邪之人,反可借矯飾而僥倖得進。
此為中國政治思想史上論「道德標準不可過苛」之名篇,至今猶切中。
又和洽嘗諫曹操勿輕信讒言(毛玠之獄),持論平允。
為和姓歷史上最重要之人物。
和嶠
西晉 ?—292 代表人物中書令、侍中、太子少傅
字長輿。汝南西平人。和洽之孫。
少有風格,慕舅父夏侯玄之為人。「厚自崇重,有盛名於世」。
歷官潁川太守、給事黃門侍郎、中書令、侍中、太子少傅。
【識太子之不才】晉武帝以太子(後之惠帝司馬衷)不慧,嘗問和嶠。
嶠對曰——
「皇太子有淳古之風,而季世多偽,恐不了陛下家事。」
(太子有上古淳樸之風,而末世多虛偽之事,恐怕辦不了陛下的家事。)
——武帝默然。
後惠帝果庸弱不能治國(「何不食肉糜」),賈后專權,八王之亂起,西晉遂亡。
和嶠此言,遂為千古之明鑑。《晉書》《世說新語》皆載之,稱其識。
【錢癖】「家產豐富,擬於王者,然性至吝」。
杜預評之曰——「嶠有錢癖」(《世說新語·儉嗇》)。
(與王濟之「馬癖」並稱。晉人以「癖」品評人物,為一時風尚。)
和嶠有好李樹,王濟(其妻弟)就求,不過與數十枚;
濟乘其不在,與少年共啖之,盡而後還——嶠見之「初無怪色」。
【居喪】和嶠與王戎同時遭喪。
和嶠「哭泣備禮」而不損其形;王戎「雞骨支床」,形銷骨立而不備禮。
武帝謂劉毅曰「和嶠毀頓過禮,使人憂之」。
劉毅曰——「和嶠雖備禮,神氣不損;王戎雖不備禮,而哀毀骨立。
臣以和嶠生孝,王戎死孝。陛下不應憂嶠,而應憂戎。」
——「生孝死孝」之說出此,為《世說新語》名段。
為西晉名臣。
和凝
五代 898—955 代表人物後晉宰相、太子太傅,魯國公
字成績。鄆州須昌(今山東東平)人。
後梁貞明二年(916)進士,年十九。
歷事後梁、後唐、後晉、後漢、後週五朝——
後晉時官至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(宰相);後周時官至太子太傅,封魯國公。
【曲子相公】少年好為曲子詞,「有集三卷,為世所傳」。
其詞綺麗,多寫閨情——「顯於時,契丹入汴,得其詞集,翻為北曲」。
人稱「曲子相公」。
《花間集》錄其詞二十首。
(其晚年貴顯,「悔其少作,惟恐流布」,盡收其稿而焚之,然已流傳不可收。)
【疑獄集】撰《疑獄集》二卷(其子和㠓續之為三卷)——
彙集古今疑難案件之審斷實例,以示折獄之法。
為中國現存最早之刑事案例彙編,後世《折獄龜鑑》《棠陰比事》諸書皆本之而作。
於中國法制史、法醫學史意義重大。
【識才】和凝為主考官時,取范質為第十三名——
以己當年亦為第十三名及第,謂「此子有相之才」,遂以己之官服相贈。
後范質果為宋初宰相。世稱美談。
為和姓在文學與法制史上之重要人物。
和峴
北宋 933—988 代表人物太常博士、主客郎中,音律學家
字晦叔。開封浚儀人。和凝之子。
生於後唐長興四年,其時和凝方貴顯,故峴生而有「三十六郎」之稱(一說因其生時和凝授官)。
【音律】尤精音律之學。
宋初,太祖命考正雅樂——
和峴「以王樸律準較之」,考訂音律高下,鑄編鐘,定郊廟之樂章,
所定者為《宋初大樂》之本。
歷官太常博士、主客郎中、判太常寺兼禮儀院。
撰《奉常集》《秘閣集》。
其弟和㠓亦知音律,續成其父《疑獄集》。
——和氏一門:父和凝以詞與法典著,子和峴以音律著,和㠓續法典之書。
為五代宋初和姓最盛之一門。
和瑛(和寧)
清 ?—1821 代表人物四川總督、軍機大臣、協辦大學士,邊疆學者
蒙古鑲黃旗人。原名和寧,因避諱(一說因故)改和瑛。字太庵。
乾隆三十六年(1771)進士。
歷官戶部主事、駐藏幫辦大臣、駐藏大臣、庫車辦事大臣、
陝甘總督、四川總督、軍機大臣、協辦大學士、禮部尚書。
【經營邊疆】
·在西藏任內,整頓藏務,與福康安等平定廓爾喀之役後之善後;
·在新疆任內,理回疆之政;
·在四川任內,辦理川邊與瞻對之事。
【著述】
·《西藏賦》——以賦體系統記述西藏之山川形勢、氣候物產、宗教風俗、建置沿革,
並自為詳註(註文詳於賦文數倍)。
為清代邊疆文學與地理學之名著,亦為最早系統介紹西藏之漢文韻文著作。
·《回疆通志》(一作《三州輯略》)——記新疆南路(回疆)各城之建置、戶口、賦稅、風俗、職官、人物。
為研究清代新疆之重要文獻。
·參訂《衛藏圖識》。
【意義】和瑛為清代少數以親歷而著邊疆專書之高級官員——
其書非採自傳聞,皆躬所經歷,故史料價值極高。
為清代和姓最顯之人物,亦為中國邊疆學之重要著者。
和志武
當代 1930—1999 代表人物納西族東巴文化研究者
納西族。雲南麗江人。
為納西族東巴文化研究之開創者之一。
·長期從事東巴文(世界上現存唯一仍在使用之象形文字系統)與東巴經之整理、翻譯與研究;
·參與《納西東巴古籍譯註全集》之編纂——此書為東巴文獻之集大成,
後入選《世界記憶名錄》(2003年,東巴古籍文獻);
·著《納西族古代文學》《納西東巴文化》等。
歷雲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。
為納西族文化傳承之重要人物。
(雲南麗江之納西族「官姓木,民姓和」,和姓為納西族第一大姓;
東巴多姓和,故東巴文化之傳承者亦多和氏。)
和士開
北齊 524—571尚書令,淮陽王
字彥通。臨漳(一說西域商胡之後,本姓素和)人。
「善握槊,能彈胡琵琶」,以此得幸於北齊武成帝高湛。
武成帝崩,後主高緯立,和士開與胡太后(後主生母)用事,專擅朝政。
官至尚書令、錄尚書事,封淮陽王。
【亂政】勸武成帝「及時行樂」——
「自古帝王,盡為灰燼,堯舜桀紂,竟復何異?陛下宜及少壯,恣意作樂」。
北齊之亡,士開與有責焉。
武平二年(571),為琅琊王高儼所殺。
(按:錄之以備史,非以為族之榮。和姓之譜牒於此人多不著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