隴西閔氏家訓
先賢閔子(子騫)之孝,不在於受凍而不言,而在於「母在一子寒,母去三子單」一語。
夫身受其苦而反為加害者請命,非至仁不能。
凡我子孫,謹守六訓:
一曰孝以全家:孝之至者,不在能忍,在能使一傢俱全。
有屈而不辯者,須問其辯之後,家將何如。
二曰言必有中:夫子稱吾祖「不言,言必有中」。
少言而中,勝於多言而泛。
三曰守分不苟仕:季氏召為費宰,吾祖辭曰「如有復我者,則吾必在汶上矣」。
不當受之祿,雖厚不取。
四曰不累於人:仲叔公(閔貢)曰「豈以口腹累安邑邪」。
受人之惠而不能報者,勿輕受。
五曰斷獄求情:莊懿公(閔珪)曰「獄貴得情,不貴深文」。
凡處人之過,先求其情,勿逞己之明。
六曰藝以顯親:正齋公(閔貞)不識父母之貌,學畫而繪其遺像,事之如生。
人子之思,可以感天;一技之專,可以慰親。
全家之孝,中肯之言,守分之節,不累之介,得情之恕,顯親之藝。
出處:清《隴西閔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