陇西闵氏家训
先贤闵子(子骞)之孝,不在于受冻而不言,而在于「母在一子寒,母去三子单」一语。
夫身受其苦而反为加害者请命,非至仁不能。
凡我子孙,谨守六训:
一曰孝以全家:孝之至者,不在能忍,在能使一家俱全。
有屈而不辩者,须问其辩之后,家将何如。
二曰言必有中:夫子称吾祖「不言,言必有中」。
少言而中,胜于多言而泛。
三曰守分不苟仕:季氏召为费宰,吾祖辞曰「如有复我者,则吾必在汶上矣」。
不当受之禄,虽厚不取。
四曰不累于人:仲叔公(闵贡)曰「岂以口腹累安邑邪」。
受人之惠而不能报者,勿轻受。
五曰断狱求情:庄懿公(闵珪)曰「狱贵得情,不贵深文」。
凡处人之过,先求其情,勿逞己之明。
六曰艺以显亲:正斋公(闵贞)不识父母之貌,学画而绘其遗像,事之如生。
人子之思,可以感天;一技之专,可以慰亲。
全家之孝,中肯之言,守分之节,不累之介,得情之恕,显亲之艺。
出处:清《陇西闵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