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臧氏家訓
僖伯公諫觀魚曰「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」。為長者當以身立法度,使家人有所遵循;不軌不物,則亂之始也。
哀伯公諫納郜鼎曰「國家之敗,由官邪也;官之失德,寵賂章也」。受一物之饋,即失一分之德——族中子弟為吏者,當日誦此語。
文仲公有智名而孔子譏其「竊位」——知賢而不舉也。有位者當以薦賢為職;蔽賢自固,雖智不足稱。
武仲公有智而不免於挾邑要君之嫌。智可以謀身,不可以要君;才愈高者,愈當自守以正。
子源公(臧洪)城陷而不屈,陳容曰「寧與臧洪同日死」。人生之貴,在有可與同死之人;而所以致此者,其平生之義也。
顧渚公(臧懋循)編《元曲選》而百種得傳。凡先人之文獻,一人肯任其勞,則千載不絕。
守禮以齊家,廉潔以居官,薦賢以立身,護文以傳世。
出處:清《東海臧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