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兴水氏家训
吾族之姓即「水」。《老子》曰「上善若水,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」。
凡我子孙,当法水之德——
一曰利物:水润万物而不居其功;处世当以利人为务,不必人知。
二曰不争:水避高而就下;与人无争者,人亦莫能与之争。
三曰处下:水居众人之所恶而后成其大;能自处于卑者,其量必宏。
四曰随方:水无常形,因器而成;处事当知变通,不可胶柱。
五曰有恒:水滴石穿,非力也,恒也;为学立业,惟一「恒」字。
吾族人少,散处四方。人少则尤当相亲——见同姓者,即当以骨肉视之。
谱牒不可不修,宗祠不可不葺——姓小而不亡者,赖此而已。
利物不居功,不争而自成,处下以蓄量,有恒以成事。
出处:清《吴兴水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