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興水氏家訓
吾族之姓即「水」。《老子》曰「上善若水,水善利萬物而不爭,處眾人之所惡,故幾於道」。
凡我子孫,當法水之德——
一曰利物:水潤萬物而不居其功;處世當以利人為務,不必人知。
二曰不爭:水避高而就下;與人無爭者,人亦莫能與之爭。
三曰處下:水居眾人之所惡而後成其大;能自處於卑者,其量必宏。
四曰隨方:水無常形,因器而成;處事當知變通,不可膠柱。
五曰有恆:水滴石穿,非力也,恆也;為學立業,惟一「恆」字。
吾族人少,散處四方。人少則尤當相親——見同姓者,即當以骨肉視之。
譜牒不可不修,宗祠不可不葺——姓小而不亡者,賴此而已。
利物不居功,不爭而自成,處下以蓄量,有恆以成事。
出處:清《吳興水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