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源於羋姓,出自楚大夫申包胥以字為氏
楚君蚡冒之後,有申包胥(本姓公孫,封於申,故稱申包胥;一說其名包胥)。
春秋末為楚大夫。吳師入郢,包胥如秦乞師,哭於秦庭七日七夜,感動秦哀公,遂發兵救楚,楚由是復國。
其後子孫以其字(一說名)之「包」為氏,稱包氏。天下包姓多尊申包胥為得姓始祖。
— 據《左傳·定公四年、元和姓纂、通志·氏族略》
包姓為中華姓氏之一;主要源流為源於羋姓,出自楚大夫申包胥以字為氏;主要郡望有上黨郡、丹陽郡、廬州郡望(合肥);當代主要分佈於浙江、江蘇、內蒙古等省。
包姓的來歷、演變與今日概貌
包姓為當代中國第一百八十四位姓氏,約佔全國人口的百分之零點零七,浙江、江蘇、內蒙古、安徽、上海諸省區市最眾,為《百家姓》第一百八十五姓。
包姓源出有二:一齣羋姓,楚大夫申包胥之後以其字為氏;二出上古庖犧氏(伏羲),「庖」「包」古通,其後有以包為氏者。
春秋申包胥與伍子胥為友。子胥奔吳時謂之曰「我必覆楚」,包胥曰「子能覆之,我必能興之」。及吳師入郢,包胥如秦乞師,「立依於庭牆而哭,日夜不絕聲,勺飲不入口七日」——秦哀公為之賦《無衣》,遣車五百乘救楚,楚遂復國。「哭秦庭」為中國忠義之千古典範。
宋包拯(999—1062)為廬州合肥人。知端州而「不持一硯歸」;權知開封府,「立朝剛毅,貴戚宦官為之斂手,聞者皆憚之」;京師語曰「關節不到,有閻羅包老」。諡「孝肅」。
包公之名,歷千年而愈盛——元雜劇「包公戲」十餘種,明清《包公案》《三俠五義》,遂由歷史人物而為中國清官與公正之最高象徵,與「青天」二字合而不可分。孝肅堂號本此。
各支源頭與得姓之由
楚君蚡冒之後,有申包胥(本姓公孫,封於申,故稱申包胥;一說其名包胥)。
春秋末為楚大夫。吳師入郢,包胥如秦乞師,哭於秦庭七日七夜,感動秦哀公,遂發兵救楚,楚由是復國。
其後子孫以其字(一說名)之「包」為氏,稱包氏。天下包姓多尊申包胥為得姓始祖。
— 據《左傳·定公四年、元和姓纂、通志·氏族略》
上古太昊伏羲氏,一作「庖犧氏」「包犧氏」——「庖」「包」古通。
其後子孫有以「包」為氏者。此說以包姓為最古之姓氏之一,與伏姓同源。
— 據《周易·繫辭、姓氏考略》
蒙古族孛兒只斤氏(成吉思汗黃金家族之姓)之一支,清代以來漢姓多作「包」——取「孛」(Bo)之音。
今內蒙古東部(通遼、赤峰一帶)包姓極眾,多為孛兒只斤氏之後,為蒙古族第一大漢姓之一。
又蒙古族包爾之金氏、包魯特氏等亦改包。
— 據《清朝通志·氏族略、蒙古族姓氏考》
滿族烏雅氏、瓜爾佳氏有改包者。回族、鄂溫克族、達斡爾族、彝族、土家族中亦有包姓。
— 據《清朝通志·氏族略》
地望所出與堂號所本
秦置上黨郡。包氏一支世居於此,為包姓天下第一望。海內外包氏祠堂多題「上黨」二字。
漢置丹陽郡。包氏一支之望。唐包融、包何、包佶父子為潤州延陵(今丹陽)人,丹陽包氏以文學顯。
宋包拯為廬州合肥人。合肥包氏由是天下知名,今合肥有包公祠、包公墓與「包河」。
包氏一支之望。
以上黨郡望為堂號,為包姓第一大堂號,南北通行。
宋包拯諡「孝肅」——「孝」謂其至孝(父母在,不忍遠宦,棄官歸養十年),「肅」謂其立朝剛正。 包氏取「孝肅」名堂,為包姓最尊之典故堂號,海內外包氏祠堂多題之。
以丹陽郡望為堂號。
以清河郡望為堂號。
申包胥哭秦庭七日而復楚。包氏取「秦庭」名堂,標忠義傳家。
取忠恕之義。
自得姓之地播遷四方的路線
【申包胥哭秦庭】申包胥與伍子胥為友。
伍子胥之奔吳也,謂申包胥曰「我必覆楚」。申包胥曰「勉之!子能覆之,我必能興之」。
及吳師入郢(前506),昭王出奔。申包胥如秦乞師,曰「吳為封豕長蛇,以薦食上國,虐始於楚。寡君失守社稷,越在草莽,使下臣告急曰:『夷德無厭,若鄰於君,疆埸之患也。逮吳之未定,君其取分焉。若楚之遂亡,君之土也。若以君靈撫之,世以事君』」。
秦伯使辭焉,曰「寡人聞命矣。子姑就館,將圖而告」。
對曰「寡君越在草莽,未獲所伏,下臣何敢即安」。
——「立依於庭牆而哭,日夜不絕聲,勺飲不入口七日」。
秦哀公為之賦《無衣》——「豈曰無衣?與子同袍。王於興師,修我戈矛,與子同仇」。
包胥九頓首而坐。秦師乃出,遣車五百乘救楚。與楚人敗吳師於稷,楚遂復國。
【辭賞】昭王返國,賞申包胥。
包胥辭曰「吾為君也,非為身也。君既定矣,又何求?且吾尤子旗(囊瓦),其又為諸」——遂逃賞,隱而不出。
——「哭秦庭」「申包胥之哭」遂為中國忠義之千古典範;「與子同袍」亦由是傳誦。秦庭堂號本此。
其後以其字為氏。
包氏在上黨、丹陽漸成郡望。
東漢包咸為會稽曲阿人。「少為諸生,受業長安,師事博士右師細君,習《魯詩》《論語》」。舉孝廉,為郎中。
顯宗(明帝)為太子時,咸授以《論語》,又為其章句。拜大鴻臚。
所著《論語包氏章句》——為漢代《論語》學之重要注本,何晏《論語集解》多引之,今賴以存其說。為漢代經學之名家。
唐包融為潤州延陵(今江蘇丹陽)人。與賀知章、張旭、張若虛並稱「吳中四士」。
其二子包何、包佶亦以詩名,時稱「二包」——包何與孟浩然、王維遊;包佶官至刑部侍郎、諸道鹽鐵使。父子三人皆見於《全唐詩》,為唐代文學家族之一。
【包拯】(999—1062)為廬州合肥人。天聖五年進士。
【至孝】初授大理評事、知建昌縣,以父母年老不欲遠行,辭不就;改和州監稅,父母又不欲其去,遂解官歸養。
居家十年,父母相繼亡,廬墓終喪,「久之,赴調」——是時年已三十九。故諡「孝肅」之「孝」本此。
【不持一硯歸】知端州(今廣東肇慶)。端硯為貢品,「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」。
拯命制者才足貢數;「歲滿不持一硯歸」——三年任滿,未取一硯。今肇慶有「包公擲硯成洲」之傳說與包公祠。
【彈劾權貴】為監察御史、天章閣待制、龍圖閣直學士。
彈劾張堯佐(張貴妃之伯父)凡七次,「數論斥權幸大臣」,至「反覆數百言,音吐憤激,唾濺帝面」,仁宗終罷其宣徽使之命。
又劾罷轉運使王逵(苛斂暴虐)凡七疏;劾三司使張方平、宋祁——「一日而罷兩制」。
又論「不能者當罷,貪濫者當誅」,建言「三冗三費」之弊。
【權知開封府】嘉祐元年權知開封府。
舊制,凡訴訟不得徑造庭下。拯「開正門,使得至前陳曲直」——吏不能欺。
「立朝剛毅,貴戚宦官為之斂手,聞者皆憚之」。
京師為之語曰——「關節不到,有閻羅包老」(謂請託不通,因有閻羅王與包老在)。
又「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」——謂其不苟言笑,見其笑如見黃河之清。
【斷案】開封「牛舌案」——有盜割人牛舌者,主來訴。拯曰「第歸,殺而鬻之」。既而有來告私殺牛者,拯曰「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」——盜者驚服。
【遺訓】其家訓曰——「後世子孫仕宦,有犯贓濫者,不得放歸本家;亡歿之後,不得葬於大塋之中。不從吾志,非吾子孫」;「仰珙刊石,豎於堂屋東壁,以詔後世」。
嘉祐七年卒,年六十四。贈禮部尚書,諡「孝肅」。
【包公形象之形成】包拯生前已有「閻羅包老」之稱。
南宋話本已有包公故事;元代「包公戲」大盛——關漢卿《蝴蝶夢》《魯齋郎》、無名氏《陳州糶米》《合同文字》,今存元雜劇中包公戲十餘種。
明清《百家公案》《龍圖公案》(即《包公案》)、石玉昆《三俠五義》(後俞樾改編為《七俠五義》)——遂有「日審陽、夜斷陰」「鍘美案」「狸貓換太子」諸傳說,而「黑麵」「月牙」「三口鍘刀」「王朝馬漢張龍趙虎」「公孫策」「展昭」皆為後世附會。
包拯遂由歷史人物而為中國「清官」與「公正」之最高象徵,與「青天」二字合而不可分——民間凡稱清官必曰「某青天」,其源皆出於此。
孝肅堂號本此。為中國民間影響最大之歷史人物之一。
元包希魯、包實夫諸人。
明包節、包孝兄弟皆以御史直言著;包見捷為萬曆朝兵部侍郎。
【蒙古族包姓】清代以來,蒙古族孛兒只斤氏(成吉思汗後裔)之漢姓多作「包」,今內蒙古通遼、赤峰、興安盟一帶包姓極眾。
【包世臣】(1775—1855)為安徽涇縣人。
【書學】著《藝舟雙楫》——其下篇論書法,為清代碑學之奠基之作。
倡北碑而抑唐楷,主「中實」「五指齊力」「萬毫齊力」之說,論用筆曰「用筆之法,見於畫之兩端,而古人雄厚恣肆令人斷不可企及者,則在畫之中截」。
繼阮元《南北書派論》《北碑南帖論》而暢其說,後康有為作《廣藝舟雙楫》以續之——三家遂成清代碑學之統緒,一變元明以來帖學之風,影響近代書法至深。
【經世】又留心農政、漕運、鹽法、水利,著《郡縣農政》《說儲》《中衢一勺》——為清代經世致用之學之代表。魏源、龔自珍皆與之遊。
近代包玉剛(1918—1991)為浙江寧波鎮海人,「世界船王」。
以八百萬美元起家,至一九八〇年代擁有船隊二千萬噸,為世界最大之私人船東。
一九八〇年以「九龍倉」之役擊敗英資怡和洋行,為香港華資首次戰勝英資之標誌。
捐資創辦寧波大學(1986),並倡設包兆龍、包玉剛留學基金。
今包姓以浙江為第一大省,江蘇、內蒙古次之。
本姓人口在各省的分布比重
比例為該省包姓人口占全國包姓總人口之百分比。
各地各支的行輩字派
包胥承忠義,郢都啟後昆,哭秦全社稷,家聲百代存
申包胥為楚大夫,哭秦庭七日而復楚。
上黨開族望,漳水振宗風,忠厚承先緒,詩書裕後隆
上黨為包姓天下第一望。
孝肅傳家法,廬陽振國光,清廉承祖訓,禮義振綱常
包拯為合肥人,諡孝肅,家訓「犯贓濫者不得歸本家」。
丹陽源流遠,延陵世澤長,文章承父子,詩禮振家邦
唐包融、包何、包佶父子三人皆以詩名。
草原承祖澤,黃金啟後昆,勤勇傳家遠,和睦振家門
蒙古族孛兒只斤氏漢姓作包,今內蒙古東部包姓極眾。
孝肅承先德,甬江振業聲,航通四海遠,家範永長清
包玉剛為鎮海人,世界船王,捐建寧波大學。
見於正史方志的本姓人物
樞密副使、龍圖閣直學士、權知開封府,諡號「孝肅」
廬州合肥人。天聖五年進士。 【孝】初除大理評事、知建昌縣,以父母年高辭不赴;改和州監稅,父母又不欲其去,遂解官歸養。 居家十年,父母相繼終,「拯廬墓終喪,猶徘徊不忍去,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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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聯標上黨郡望,下聯指包拯諡孝肅。包氏祠堂第一通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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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硯三年
上聯指申包胥哭秦庭,下聯指包拯知端州不持一硯歸。
哭秦興楚國
開府正皇畿
上聯申包胥,下聯包拯權知開封府。
關節不到閻羅老
笑比黃河清一回
皆本宋人稱包拯之語。
不持一硯歸鄉日
犯贓不許入吾門
上聯指包拯端州故事,下聯本《包拯家訓》。
廉者民之表貪者賊
生不歸家死不入塋
上聯本包拯論廉貪之語,下聯本其家訓。
族規祖訓與家風所尚
【包孝肅公家訓】
「後世子孫仕宦,有犯贓濫者,不得放歸本家;亡歿之後,不得葬於大塋之中。不從吾志,非吾子孫。」
仰珙刊石,豎於堂屋東壁,以詔後世。
——三十七字而立千年之家法。為中國最嚴厲、最簡明之家訓。其子包綬、孫包永年皆終身清苦、卒無餘財,可謂能行其訓者。
【他訓】
公又曰「廉者,民之表也;貪者,民之賊也」。為吏之道,盡於此十二字。
公至孝,年三十九而後出仕,廬墓終喪。祿不可以易親,仕不可以先養。
包胥公哭秦庭七日而復楚,事定而逃賞,曰「吾為君也,非為身也」。任事而不望報,功成而不居名。
倦翁公(包世臣)留心農政、漕運、鹽法之實。學問當求有用於世,勿為無益之空言。
廉以立身,孝以事親,忠以任事,實以為學。
— 《包氏宗譜》所載《包孝肅公家訓》、《上黨包氏族譜》家訓
關於包姓最常被問到的幾個問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