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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至兩漢
康叔初封於康,後徙封於衛(今河南淇縣)。衛國曆八百餘年,為姬姓諸侯中祚最長者,至秦二世時始絕。其支庶以康為氏者散居中原。
漢康衡諸人見於記載。又西域康居國人入華,亦為康氏。京兆、東平之望漸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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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晉南北朝
三國吳康泰與朱應奉命出使南海諸國,歷扶南、林邑等數十國,歸撰《吳時外國傳》,為中國最早之南海諸國志。
晉康僧淵、康法暢、康僧會(其先康居人,世居天竺,後至交趾)弘法江東——康僧會於赤烏十年至建業,孫權為立建初寺,為江南佛教之始。
永嘉之亂,康氏南遷。北朝河西粟特康氏漸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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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五代
昭武九姓康氏大批入華。康崑崙為唐德宗時琵琶第一手,「長安人稱康崑崙琵琶第一」;後與僧段善本鬥藝於東西兩市綵樓,崑崙驚服,請為弟子,善本令其「不近樂器十餘年,使忘其本領,然後可教」——為唐代音樂史名段。
康謙為唐將,康日知為奉誠軍節度使、會稽郡王,其子康志睦亦為節度使,一門為唐代粟特武人之顯族。
唐末五代,康氏散居南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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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元
宋康與之為詞人,作《昨夢錄》,其《訴衷情令》「長安一夜燈」為名作;康保裔為宋將,與契丹戰於河間,力戰而死,贈侍中。
元康里巎巎(康里為蒙古部族名,非康姓);元代色目康氏亦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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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至近代
明康海為陝西武功人,弘治十五年狀元,「前七子」之一,倡文必秦漢、詩必盛唐。因李夢陽之請見於劉瑾,瑾敗,坐黨籍削職。歸里後縱情詞曲,作雜劇《中山狼》——以東郭先生與狼之寓言諷李夢陽之負恩,為明代雜劇名作,「中山狼」遂為忘恩負義之代稱。
清康廣仁(康有為弟)與兄同倡變法,戊戌政變被害,為「戊戌六君子」之一。
康有為為廣東南海人,近代維新運動之領袖。著《新學偽經考》《孔子改制考》,以今文經學為變法張本;一八九五年聯合十八省舉人「公車上書」;一八九八年戊戌變法之主導者。變法失敗後流亡海外十六年。所著《大同書》構想「無國界、無階級、無家族」之大同世界,為近代中國最富想像力之社會理想著作。晚年主張君主立憲、反對共和,思想趨於保守。
今康姓以安徽、四川、甘肅、陝西為最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