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梅蘭芳】(1894—1961)——見「歷代名人」。
【梅貽琦】(1889—1962)——字月涵。天津人(祖籍江蘇武進)。
清華大學之「永遠的校長」。
·第一批庚款留美生(1909年,與胡適同批);
·美國伍斯特理工學院電機工程學士。
·一九三一年任清華大學校長,至一九四八年;
後在臺灣復建新竹清華大學,任校長至卒——
前後主持清華三十一年。
·名言——
「所謂大學者,非謂有大樓之謂也,有大師之謂也。」
(一九三一年就職演說,為中國大學理念之最著名錶述。)
·通才教育——主張大學「重心不在學成致用之專才,而在通識之培養」;
·教授治校——健全評議會與教授會之制度,
「吾從眾」——凡事付諸公議;
·抗戰間任西南聯合大學常委兼校務主持者——
以其寬厚公正,使清華、北大、南開三校八年合作無間,
造就一代人才(楊振寧、李政道、鄧稼先皆出其時)。
·清廉自守——任校長而辭去一切特權(司機、免費住宅、公費);
在臺掌管庚款基金,「一絲不苟」;
卒後遺物中有一手提包,內為庚款基金之賬目,「分毫不差」,人皆感泣。
·清華人稱之為「永遠的校長」;
梅貽琦與蔡元培(北大)、張伯苓(南開)併為中國現代大學之奠基者。
【梅汝璈】(1904—1973)——字亞軒。江西南昌人。
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法官。
·清華學校畢業,美國斯坦福大學文學士、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。
·一九四六年,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(東京審判)中國法官。
·爭座次——法庭排座次時,擬按英美法蘇中之序;
梅汝璈力爭——
「若不以受降國簽字順序排座,我拒絕出席開庭,並將辭去法官職務!」
又曰「如果我們坐在後面,我們就對不起我們死難的千萬同胞。」
終爭得中國法官坐於庭長(澳大利亞)之右——次席之位。
·爭死刑——判決時,法官中主張對戰犯處死刑者僅得半數之危;
梅汝璈力主處以極刑,逐一舉證陳詞,
最終以六票對五票之一票之差,判處東條英機等七名甲級戰犯絞刑。
·著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》《關於谷壽夫、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殺事件》。
為中國近代法律史與民族尊嚴之象徵人物。
【梅葆玖】(1934—2016)——梅蘭芳之幼子。京劇梅派藝術之主要傳人。
【分布】今安徽(宣城、安慶、亳州)為梅姓第一大省;
湖北(黃梅、麻城)、江蘇、浙江、湖南次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