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強氏家訓
吾族之著於史者,多以水稱——
唐季先公(強循)鑿渠於鹹鹵之地,人號「強公渠」;
清仲甫公(強望泰)九年治都江堰,著《歲修事宜》。
相去千載,而其事若出一轍。
夫水者,利萬物而不爭。為官為人,當法之。
凡我子孫,謹守五訓:
一曰事必及民:為官一任,當問「民之所苦者何」,而後為之。
一渠之通,勝於萬言之文。
二曰功成不居:強華公奉符佐命而辭官不受,隱居以終。
有功而能退者,其福長。
三曰佐人成事:幾聖公(強至)為韓魏公掾屬十餘年,
奏議書疏多出其手,而不自伐。
世多有能成己者,少有能成人者。
四曰記實存真:幾聖公撰《韓魏公遺事》,所記皆親見親聞。
作史作文,寧質勿華,寧實勿誇。
五曰恕以待人:魏公焚告變之書,曰「若果爾,是使人不自安」。
此吾族所日夕誦者。
為上者能恕,則下無危懼之心。
利民,不伐,成人,務實,寬恕。
出處:清《天水強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