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元氏家訓
孝文皇帝改拓跋為元,曰「土者,黃中之色,萬物之元也」。吾族之姓,本於「元」——元者,善之長也,始也,大也。子孫當念其義,為萬事之始,為眾善之長。
又斷北語、易衣冠、通婚姻,不惜盡變其舊。可變者俗也,不可變者德也。族人處新地、習新業,勿泥於故常。
紫芝公(元德秀)為魯山令,縱囚捕虎而囚果還;卒時家無棺槨。信人者人必信之;輕財者人必敬之。
次山公(元結)在道州上表請免賦,杜工部為之作詩。為吏當先問民之疾苦,勿先問上之喜怒。
遺山公(元好問)於國亡後築野史亭,二十年成一代之史。世可亂而文獻不可亡,家可貧而譜牒不可廢。
族中前有元載之敗(胡椒八百石)。貪者雖顯赫一時,遺臭萬世,永為大戒。
以元為始,以直為守,以儉為家,以文為傳。
出處:清《河南元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