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蓝氏家训
吾族之姓,起于赐命;吾族之堂,号曰「种玉」。
种玉者,杨伯雍作义浆三年而后得白璧五双也。
可知——善之报,不在旦夕;而必在其久。
凡我子孙,谨守六训:
一曰积德如种玉:作一日之善不见其报,作三年之善而璧自出。
勿以无报而辍其善。
二曰功成而不骄:凉国公(蓝玉)之功,比于卫、李;而其败,在于「我不堪太师耶」一语。
功愈大者,愈当自抑;不然,功即其祸。
三曰谏而有度:尹亹公不载其君,而后能进言;然此非常法,不可效其形而失其意。
吾族子弟,谏人当择其时,勿以意气行之。
四曰经世务实:鹿洲公(蓝鼎元)之《东征集》,皆躬所经历,非坐而论道。
凡欲言天下事者,先行天下路。
五曰艺可传家:田叔公(蓝瑛)以画名世,子孙四代皆能。
一技传家,胜于万金。
六曰同源相恤:吾族有汉、有畲、有壮,散处闽粤赣浙桂。
源虽异而姓则一——见同姓者,即当以骨肉视之。
积德,戒骄,善谏,务实,传艺,睦族。
出处:清《中山蓝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