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藍氏家訓
吾族之姓,起於賜命;吾族之堂,號曰「種玉」。
種玉者,楊伯雍作義漿三年而後得白璧五雙也。
可知——善之報,不在旦夕;而必在其久。
凡我子孫,謹守六訓:
一曰積德如種玉:作一日之善不見其報,作三年之善而璧自出。
勿以無報而輟其善。
二曰功成而不驕:涼國公(藍玉)之功,比於衛、李;而其敗,在於「我不堪太師耶」一語。
功愈大者,愈當自抑;不然,功即其禍。
三曰諫而有度:尹亹公不載其君,而後能進言;然此非常法,不可效其形而失其意。
吾族子弟,諫人當擇其時,勿以意氣行之。
四曰經世務實:鹿洲公(藍鼎元)之《東征集》,皆躬所經歷,非坐而論道。
凡欲言天下事者,先行天下路。
五曰藝可傳家:田叔公(藍瑛)以畫名世,子孫四代皆能。
一技傳家,勝於萬金。
六曰同源相恤:吾族有漢、有畲、有壯,散處閩粵贛浙桂。
源雖異而姓則一——見同姓者,即當以骨肉視之。
積德,戒驕,善諫,務實,傳藝,睦族。
出處:清《中山藍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