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阳乐氏家训(附同仁堂堂训)
司城公(乐喜)辞玉曰「我以不贪为宝」。人各有其宝——彼以货为宝,我以廉为宝;廉在则身安,货聚则祸至。
又亲执朴以息谤,曰「宋国区区,而有诅有祝,祸之本也」。任事者当自任其怨,勿使众心分而祸生。
昌国君(乐毅)曰「君子交绝不出恶声,忠臣去国不洁其名」。与人绝而不毁其人,去位而不诬其上——此吾族处世第一法。
又曰「善作者不必善成,善始者不必善终」。事之成败有命,而作之善否在我。
【同仁堂堂训】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,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。
又「修合无人见,存心有天知」。人所不见之处,正是立心之处。
廉以自守,恕以待人,实以立业,谨以传家。
出处:清《南阳乐氏族谱》家训、北京同仁堂乐氏堂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