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陽解氏家訓
子虎公(解揚)受晉君之命而為楚所執,
楚王厚賂之使反其言,公三而許之;
及登樓車,竟傳晉君之命。
楚王將殺之,公曰——
「義無二信,信無二命……死而成命,臣之祿也。」
楚王義而舍之。
凡我子孫,謹守六訓:
一曰受命必成:既受人之託,雖死不可易。
所許於人者,不可以利害改。
二曰公私分明:解狐公(其族)之事曰
「薦子,公也;怨子,私也。私怨不入公門。」
舉賢不避仇,責人不挾私。
三曰任事忘身:張侯公(解張)矢貫手肘而曰「豈敢言病」——
「擐甲執兵,固即死也。」
受一職則任一職之責,不可以身之勞苦為辭。
四曰才當有守:大紳公(解縉)之才,明代第一;
而「好臧否,無顧忌」,卒以才致禍。
有才者尤當自斂;言不可不慎。
五曰薦賢不避禍:言卿公(解學龍)薦黃石齋(道周)而同下獄、同廷杖,
終亦同死於國難。
薦一賢而受其累者,不悔。
六曰立功於無名處:吾族近世有以一鏡頭而活萬千失學之童者。
功不必在廟堂,善不必有其名。
守命,明公私,任事,斂才,薦賢,行善。
出處:清《平陽解氏族譜》家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