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氏规范(节录)
立祠堂一所,以奉先世神主,出入必告。
每旦,家长率众子弟致恭于有序堂,听读家训。
子弟年十六以上,入训堂听讲;二十以上,各治其事。
凡子弟出仕,务须廉谨。倘有以赃墨闻者,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,死则不许入祠堂。
家长总治一家大小之务,凡事令子弟分掌之。
听讼之际,务在得情,毋以己意曲直之。
按:浦江郑氏《郑氏规范》凡一百六十八则,明太祖览而嘉之,旌为「江南第一家」。其「以赃墨闻者削名不入祠」一条,尤为后世宗族所取法。
出处:明《郑氏规范》
立祠堂一所,以奉先世神主,出入必告。
每旦,家长率众子弟致恭于有序堂,听读家训。
子弟年十六以上,入训堂听讲;二十以上,各治其事。
凡子弟出仕,务须廉谨。倘有以赃墨闻者,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,死则不许入祠堂。
家长总治一家大小之务,凡事令子弟分掌之。
听讼之际,务在得情,毋以己意曲直之。
按:浦江郑氏《郑氏规范》凡一百六十八则,明太祖览而嘉之,旌为「江南第一家」。其「以赃墨闻者削名不入祠」一条,尤为后世宗族所取法。
出处:明《郑氏规范》
康成公注经,不为苟且之说;子产公听政,不夺众人之口。故吾族为学贵实,处世贵公。
通德之门,非以夸门第,乃以责子孙:德不足以称之,则愧此门矣。
仕宦以清白为要,居乡以恭谨为先,处族以和睦为本,教子以读书为急。
子孙虽愚,经书不可不读;祖宗虽远,祭祀不可不诚。
出处:清《荥阳郑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