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煌洪氏家训
忠宣公(洪皓)使金十五年,冷山穴居而不屈,曰「不愿偷生鼠狗间」。
身在异域而心不易其君,此吾族第一等家法。
又在秀州发廪活九万五千人,人呼「洪佛子」。为吏者,一念之仁可活万家。
又于冷山取桦叶写《论语》《孝经》以教金人子弟。虽在患难,不废教化——文明之传,不择其地。
景卢公(洪迈)作《容斋随笔》,历四十年,曰「意之所之,随即纪录」。为学在积——一日一得,四十年而成大观。
景伯公(洪适)录汉碑而为《隶释》,景严公(洪遵)录古钱而为《泉志》。凡先民之遗迹,一人肯为之著录,则千载不没。
北江公(洪亮吉)忧「三十年前之田,食三十年后之人」,又直言获罪而不悔。
虑及百年之远者,其言常不见信于一时;然事至而后知其明。
持节以立身,仁政以及民,积学以成书,远虑以谋世。
出处:清《敦煌洪氏族谱》家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