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城刘氏家训
一、崇祭祀。祖宗虽远,祭祀不可不诚。春秋二祭,子孙毕至。
二、笃亲亲。同宗一本,纵支派疏远,相见必以昭穆序齿,不得以贫富易其礼。
三、勤本业。士农工商,各专其一。游手好闲、倚势凌人者,族长戒之。
四、明教养。子弟八岁入塾。贫不能就学者,族中助之;顽劣不率教者,父兄责之。
五、慎交游。匪类不与游,赌博不与共,酒色不与近。
六、戒健讼。争端起于小忿,成于外人之挑拨。凡族内争执,先赴祠堂公断。
七、重名节。仕宦者当思四知之训,居乡者当存不欺之心。有玷家声者,谱削其名。
出处:清光绪《彭城刘氏族谱》卷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