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城劉氏家訓
一、崇祭祀。祖宗雖遠,祭祀不可不誠。春秋二祭,子孫畢至。
二、篤親親。同宗一本,縱支派疏遠,相見必以昭穆序齒,不得以貧富易其禮。
三、勤本業。士農工商,各專其一。遊手好閒、倚勢凌人者,族長戒之。
四、明教養。子弟八歲入塾。貧不能就學者,族中助之;頑劣不率教者,父兄責之。
五、慎交遊。匪類不與遊,賭博不與共,酒色不與近。
六、戒健訟。爭端起於小忿,成於外人之挑撥。凡族內爭執,先赴祠堂公斷。
七、重名節。仕宦者當思四知之訓,居鄉者當存不欺之心。有玷家聲者,譜削其名。
出處:清光緒《彭城劉氏族譜》卷首